她是“民国最十大才女”之一,
是一位“爱闹风潮”的御姐,
是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长,
也是毛主席眼中的“女中豪杰”,
你可能不熟悉她,
但不会不知道她出台的《婚姻法》,
因为她,中国女性冲破了传统封建制度,
有了爱与被爱,婚姻自由的权利。
“我是个爱闹风潮的家伙啊!”
——史良
1950年,中国第一部《婚姻法》面世运行
从此,女子权利又向前了一步
男女平等,实行了婚姻自由,
而这保护伞的促成者,是史良,
一个不消停,爱闹爱折腾的奇女子。
她的闹就是凡事极力向前一步,
闹就是尽自己力量为别人撑起一片天,
于是,胆大包天成为了她的人生关键词。
(毛主席和史良亲密交谈)
书香门第 初露豪杰锋芒
史良人生的第一次向前
史良出生在一个大家庭里,
兄弟姐妹有八个,她是老四。
一家人靠父亲微薄的收入维持生计,
他们坚持送大女儿上学,
也极力教未能入学的孩子学些四书五经。
史良从小就读书,更爱听故事,
爱听父母讲民族英雄和女中豪杰的故事。
当在她7岁之时,她以绝食抗婚,
这一抗争以她的取胜而告终,
她有了选择自己人生的力量。
大姐资助 终入学堂
史良人生的第二次向前
(史良办公桌,现存于青果巷史良故居内)
“我在所有的求学时光真可以说是一个死用功读书的学生了,那股用功劲是没法形容的,心里只有书本书本,其他的什么也不留意。我有整整十四年没有间断过一天日记,那上面有我详细的用功经过。”
——史良
史良命运的进一步转折点,源自于大姐,
一是大姐对家庭提供经济资助,让她上学有了可能;
另一方面是,大姐极力鼓励她去上学。
这种感恩可不止是言语上的,
而是被她转换为死磕般地前行。
十三岁,进入武进县立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小学;
十五岁,进入武进县立女子师范。
结缘法律 开启律师生涯
史良的第三次人生向前
(叱咤上海滩的美女律师)
学法律,是史良人生里一次清醒的抉择。
经历一次又一次的“闹”学潮,
还曾蒙冤入狱,饱受折磨,
她看明白了一件事,那就是:
斗争要靠武器,而法律就是这样的武器。
她辗转上海法政大学、上海法科大学,
系统学习法律知识,
1931年,史良正式开启她长达半生的律师生涯。
爱国救亡 成为“七君子”之一
史良的第四次人生向前
(七君子合影,左二为史良)
1936年,为了推动抗日,
史良和沈钧儒等3人,作为救国会的代表,
到南京请愿,被国民党政府逮捕,
同时逮捕的还有邹韬奋、李公朴、沙千里、王造时,
这就是震惊中外的“七君子事件”。
最终,在全国人民的声援和党组织的敦促下,
“七君子”被释放。
经此一难,“成绩”斐然:
一是,她始终党组织保持着友好的友谊;
(史良和丈夫陆殿栋)
另一方面,她知道了自己的心意,
出狱后便与相恋已久的陆殿栋结为百年好合。
陆殿栋之于史良,就如杨绛之于钱钟书,
大概只有在他面前,
史良才能卸下斗士的盔甲,
才能从雌雄同体的御姐
变成人间烟火气里的小女人。
意气风发 铸就中国首部《婚姻法》
史良的第五次人生向前
这个阶段是她一生最意气风发的岁月。
爱人在左,事业在右。
她决定轰轰烈烈地做一番事,
而首当其冲的一件事,就是制定《婚姻法》。
1950年,由她主持的《婚姻法》问世。
在婚姻不自由的牢笼里跪久了的中国女性,
终于突破一重又一重的困难,
获得了与男人平等的权利与自由!
(史良和宋庆龄)
纵观史良的一生,
她一次次的前进,一次次的蜕变,
终于活成了自己喜欢的样子!
一生挪腾自如,
珍惜上天给的天赋和胆量,
依靠自己的力量,
坚定不移地走出了一条史良特色的女性路,
将自己活成了女性自强典范。